我們都知道意外險產品一直以其高杠桿率著稱,因此意外險騙保的社會新聞越來越多。怎么會有人騙意外險的疑問不攻自破,面對高保額的誘惑,做出有悖倫理道德的事情也就不足為奇了。一起來看看這類社會現(xiàn)象以及如何避免意外險騙保情況的發(fā)生吧。
一、關于有人騙意外險的案例
隨著保險市場不斷活躍升級,騙保案件也日益增多,較為典型的包括了以下兩起:
1、普吉島殺妻騙保案
這個案件是天津的某男子,在18年6月份到10月份期間,前前后后投保了十多分意外險、壽險大額保單,被保險人都選擇的是他妻子,受益人寫自己,總保險經費的繳納已經高達二十多萬元,保額更是高達兩千多萬。
之后再18年10月份普吉島跟妻子旅游期間將其殘忍殺害。
2、新化詐死騙保案
事情的起因是源于一筆十余萬的網絡借貸,男主人公沒有與其妻子溝通,偽造車禍炸死,其妻子在得知丈夫車禍死亡的消息時帶著兒女投河自盡。后男主人公“死而復生”表示詐死的原因是為了100萬的人身意外險保額。
因此,我們可以看出騙保情況的發(fā)生是嚴重的觸犯了道德底線的違法行為,而且事件引發(fā)的后果是十分惡劣的。
二、什么是意外險騙保
意外險騙保就是通過意外險產品的配置,這里包括了高杠桿的公共交通意外險、航意險產品,采取偽裝出險或者惡意造成被保險人出險以牟取保險金的行為。
一般來說騙保險種集中在意外險、人壽保險等這類高杠桿率且投保門檻較低的產品之上。
三、如何規(guī)避騙保現(xiàn)象的發(fā)生
1、加強相關部門的法律監(jiān)管手段和渠道,加強對意外險出險情況的徹查情況;
2、保險公司本身對被保險人后期的出險做更詳細的調查,針對騙保情節(jié)可能出現(xiàn)的相關問題做到有跡可循,調查核保機制的完善;
3、為防范道德風險,限制由于保險事故帶來的超額收益引發(fā)的惡性時間,可禁止投保人重復投保醫(yī)療險和財產險;
4、審慎核實投保人在投保期間的如實告知義務是否完全履行,并在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建立規(guī)范的、合理的預防機制,掐斷騙保源頭;
5、對騙保的制裁宣傳,打擊道德違規(guī)時間,加大懲處措施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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